交通事故处理时限的要求是什么?发表时间:2018-08-03 14:21 在交通事故的处理中,往往会遇到很多的时限问题,相关部门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对该交通事故作出相应的处理,如果超出法律规定的时期提出申请,则相关部门将不会受理,则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当事人的权益,湖南科云律师事务所教你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一、扣押车辆的时间限制 道交法第72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1、5日(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20日、10日(检验、鉴定应该在20日被完成,若需延长,则需要经设区的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10日)。 2、对不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车辆,则扣押的时间不能超过10日。 二、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间限制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实清楚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并可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对于复杂的交通事故: (1)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4)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书面申请)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证明,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相关知识点延伸阅读:交通肇事罪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责任的犯罪行为。 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所以,我们仍用犯罪构成的四要件说来阐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即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标准是该罪的犯罪构成。 湖南科云律师事务所,大型长沙律师事务所,在线法律咨询与诉讼服务。找律师,到科云律师事务所。免费法律咨询热线:18153338931。或者添加律师微信号:keyundenglvshi111。咨询即可免费获取法律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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