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夫妻抓娃娃走火入魔被抓 盗窃罪如何处罚?发表时间:2018-12-25 10:59 很多人喜欢抓娃娃,到商场、超市的娃娃机前玩两把,图个乐趣,抓到了开心,抓不到也没什么。可是,今天要说的这对小夫妻就不仅仅是喜欢,而是痴迷到走火入魔的地步了。 两个人都是外地来杭打工的,24岁。起初妻子小张喜欢抓娃娃,只是运气不好,抓不到,后来,在妻子的带动下,丈夫小王也喜欢上了,只是他们俩个运气都不怎么好,抓不到。多次抓不到,就很生气了啊。 这时候,丈夫小王提出,偷吧,这会更刺激,妻子小张同意。 于是小王在网上找所谓的攻略,在今年1月11日晚两人打车来到文一路某商场的娃娃机前,使用铁丝勾娃娃机的内毛绒玩具,第一次两人偷了16个娃娃。看到没什么事发生,1月17日晚两人再次来到商场,偷了2个毛衣熊公仔和1个机器猫。1月21日晚10点半左右,两人第三次来到这里,正偷得起劲,被商场的巡逻保安发现可疑,小王被抓,而小张则把手上的黑色袋子扔了跑掉。 实际上,他们前两次偷,已被监控拍下,失主也已报案,这次才被抓了现行。 更搞笑的是,跑掉的妻子小张,第二天还到派出所打听小王的下落,也被公安现场传唤。两人对盗窃娃娃机内的娃娃供认不讳,经清点,他们盗窃的娃娃共有88个,价值3252.5元。 因涉嫌盗窃罪,两人被西湖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两人有期徒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检察官说,兴趣、爱好可以激发人们去做一些事情。比如说,喜欢看书,看的多了,也可能很会写文章。喜欢画画,画的多了,可能成为画家。喜欢钻研机械,可能就能成为工程师;但如果是把兴趣点用歪就不好了,西湖检察院曾起诉过,因爱枪而造枪的小伙子,也有因爱好宠物,买卖珍贵动物的情况,再比如,此案中的小夫妻,本来只是兴趣,没想到,小小的娃娃竟让他们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岂不可惜。 盗窃罪如何处罚?2018年夫妻抓娃娃走火入魔被抓 盗窃罪如何处罚? (一)盗窃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量刑幅度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2017最新版 1.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多次盗窃,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以盗窃数额确定量刑起点,盗窃次数可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数额未达到较大的,以盗窃次数确定量刑起点,超过三次的次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 转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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